挂牌督办!涉及达州1起!四川通报燃气安全典型隐患问题
一、宜宾市焰成天然气公司、巴中市平昌县何府气体有限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公司)均未按照《四川燃气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违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二、凉山州会理市彰冠镇打吉塘村液化气销售门店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凉山州东山燃气公司通安镇四方街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店违规向打吉塘村液化气销售门店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石油气。
三、广元市剑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剑阁县汇源充装站气瓶充装许可证2023年5月已失效,该企业至今仍在经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业务。
四、成都市武侯区金花辖区一居民自建房内,王某某在未取得燃气充装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分装、储存、销售液化气瓶,现场查获211个不合乎行业安全标准的液化气罐和一套液化气罐装设备。
五、资阳市在收回158只“黑气瓶”的基础上,仍在雁江区宝台镇发现来源不明无追溯标签、未定期检验的“黑气瓶”在市面流通。
六、南充市嘉陵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未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建立用户档案;未开展配送服务,擅自允许用户自行上门充装。
七、泸州市古蔺越达燃气有限公司、绵阳市新汇源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盐亭分公司将不符合通风、耐火、泄压等安全储存条件的场所作为气瓶存放点,分别储存15kg液化石油气瓶30 只、8只。
八、遂宁市蓬溪泓源加气站将122只液化石油气瓶(15kg瓶117只、5kg瓶5 只),交由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应资格的车辆和人员运输。
九、雅安芦山正红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人员、维护人员等5人未按相关规定取得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十、内江市资中县液化气配送站未设置值班室、未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控制箱、监控显示器均设置在无人值守的仓库内。
十一、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炳草岗储气柜场站现场无人值班值守,场内防爆分区设置不规范,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台账不全。
十二、阿坝州马尔康市王龙液化石油气站无车辆入库安全检查记录,未要求进入气站生产区人员穿戴防静电服装,站内充装区干粉灭火器未检验,防爆开关未接地,可燃气体报警器未正常工作。
十三、德阳市旌凯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站气瓶管理极不规范,同时经营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充装业务,未按不同介质分别设置气瓶待检区、不合格瓶区、待充装区和充装合格区。
十四、达州市宣汉县康佳嘴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安市岳池县恒盛燃气有限公司储罐与充装站围墙、站外建筑物等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强制条文要求,且达州市宣汉县康佳嘴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
十五、自贡市大安区盐都液化气充装站储罐区内的排水管道直接与市政管网排水系统相连,未按要求设置水封井,不符合有关规范强制性要求。
十六、乐山市犍为县“城市之眼”项目管理混乱,施工前未查明地下管线情况,三次挖破金华大道PE110燃气中压主管道。
十七、眉山市彭山区富林火锅店违反有关餐饮场所存放液化石油气瓶规定,在厕所通道存放5kg液化石油气瓶10只。甘孜州泸定县洪湖藕王餐饮店在同一用气场所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及醇基燃料两种燃料。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隐患问题反映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仍存在一些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有的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察觉缺陷的意愿能力不强,对企业违规经营问题排查不细、整治不力;有的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有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充装、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存在比较大安全风险隐患;有的餐饮经营用户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通报强调,省安全应急指挥部将对17起典型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各地要组织属地有关部门立即对这些典型隐患问题进行深入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相应责任,严肃查处所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用户使用责任,逐步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燃气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燃气安全和行业秩序,切实做好燃气安全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